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指导规范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是学校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体现,是教学活动和组织管理的主要依据,是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为实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目标,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教职成〔2015〕9号)、《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经验,经研究,提出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突出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新创业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广泛开展社会调研和职业岗位分析,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培养具备“德美品质、健全人格、专业素养、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全面发展。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坚持标准引领,确保科学规范。以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科学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
坚持遵循规律,体现培养特色。遵循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成长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处理好公共基础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学历证书与各类职业培训证书之间的关系,整体设计教学活动。
坚持完善机制,推动持续改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第三方评价机构等多方参与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教师参与教学和课程改革的效果评价与激励,做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与反馈。
三、内容和具体要求
1.人才培养方案内容
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具体内容见附件。
2.教学周数
每学年教学时间不少40周。
3.课程设置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专业标准(试行)及有关文件精神,课程设置如下:
(1)公共基础课程
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明确将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育、军事课、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等课程列入公共基础必修课程,并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公共外语、创新创业教育、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2)专业课程
专业课程设置要与培养目标相适应,课程内容要紧密联系生产劳动实际和社会实践,突出应用性和实践性,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培养。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习、实训等。应依据国家发布的有关专业顶岗实习标准,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好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
可适量开设关于安全教育、节能减排、绿色环保、金融知识、社会责任、人口资源、海洋科学、管理等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方面的选修课程(可从超星尔雅课程清单中选择)、拓展课程或专题讲座(活动),并将有关知识融入到专业教学内容中;还应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专业课程总数40门左右(选修课,军事理论教育,新生入学教育,军训与国防教育,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另计)。各专业应合理设置课程,融入创新创业理念,科学整合课程教学内容,构建体现学院办学特色和专业特色的课程体系。职业技能限选课为设置9-10门,从中选3-4门,视人才培养目标合理安排开设时间(原则上从第三学期开始);人文素质任选课为新增设的课程,如有需求,请各系(部)提出申请,如有与网络课程名称或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予考虑,教务处将适度增加网络课程。
(3)专业核心课程
确定6-10门专业核心课程,并明确教学内容及要求。专业课程设置要注重引导和体现理实一体化教学,在各专业课程设置表中以*标注。
(4)考试课程
各学期考试课程原则上为3-4门,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的考试,系(部)组织考查课程的考试(教务处随机抽查),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以*标注(教务处组织考试课程原则上须为专业核心课程),系(部)组织考试课程以√标注。
(5)学时学分(暂未施行)
课程原则上每18学时计1学分,周学时为整数,每门课程的学时以周学时为依据计算,第1学期按16周,第2—5学期按18周计算学时,第1学期教学起始周为第3周。总学时为2500-2800左右,顶岗实习按每周24-30学时计算,总学分不少于140。军训、入学教育、社会实践、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教育)等,以1周为1学分。
公共基础课程学时应不少于总学时的25%。必须保证学生修完公共基础必修课程的内容和总学时数。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
顶岗实习一般为6个月,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工学交替、多学期、分段式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课程设置必须全盘考虑教学资源优化使用,相近专业的课程名称、周进度应保持同步。
4.实践教学环节人才培养方案必须重视实践环节对提升学生能力的作用,统筹安排实践教学,形成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包括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实训和集中实践。
学生校外实习的设置和安排必须符合教育部等五部委制定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
(1)课程实训指与课程教学同步进行的实训环节,集中实践包括军事训练、专业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形式。
(2)实训周要根据课程需求和专业培养目标进行确定,不做统一规定,原则上尽量做到理实一体。
5.排版要求
(1)标题:黑体,2号字,居中,2倍行距。
(2)正文层次标题: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第五层为“①”,第六层为“A”。
其中,第一层与第二层标题为黑体,四号字,1.5倍行距;第三层为黑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其他及正文为宋体(英文用TimesNewRoman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字符位置:标准。
(3)页面设置:纸张:A4;上下2.54,左右2.8。
(4)段落要求: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段后间距为0;对齐方式:左对齐。
(5)换行和分页:无孤行控制。
四、实施和管理
1.严肃性。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严肃性。方案按程序确定后,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学时、开课时间等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2.稳定性。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同时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的变化而适时调整;教学进度调整,须由教研室向系(部)提出申请、系(部)提出调整意见、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教学副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申请报告由教务处存档备案。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具体内容
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主体部分
一、专业名称及代码
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现行高职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确定
二、入学要求
三、修业年限
四、职业面向
描述本专业就业面向,即与本专业最直接相关的就业职业领域、工作岗位,包括初始岗位和发展岗位(本专业毕业生可以从事的主要职业岗位、相近的职业岗位以及在获得一定工作经验后可升迁的职业岗位、预计平均获得的时间等,尽可能以图表形式表现)。
所属专业大类及所属专业类应依据现行专业目录;对应行业参照现行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主要职业类别参照现行的《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根据行业企业调研,明确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根据实际情况举例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所属专 业大类 | 所属专 业类 | 对应 行业 | 主要职 业类别 | 主要岗位类别(或技术领域) | 职业资格证书或技 能等级证书举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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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一)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德技并修、全面发展,适应……需要,具有……素质,掌握……等知识和技术技能,面向……领域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规格本专业毕业生应具备的素质、知识和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应将本专业所特有的,有别于其他专业的职业素养要求纳入。人才培养目标必须有机融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四具备人才培养理念,并在课程体系、能力素质要求中相互呼应。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课程主要包括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基础课是各专业学生均需学习的有关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素养的课程,专业课程是支撑学生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掌握相应专业领域知识、能力、素质的课程。
课程设置及教学内容应基于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强化对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的支撑,融入有关国家教学标准要求,融入行业企业最新技术技能,注重与职业面向、职业能力要求以及岗位工作任务的对接。
(一)课程体系构建思路
(二)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核心能力与素质要求分析
表(序号)职业岗位、典型工作任务、核心能力与素质要求分析表
职业岗位(群) | 典型工作任务 | 核心能力与素质要求 | |
初始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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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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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可视专业需要调整)
(三)课程体系
七、学时安排
八、教学进程安排
教学进程安排表(Excel表)见附6。
九、实施保障
(一)师资队伍
(二)教学设施
(三)教学资源
(四)教学方法
(五)教学评价
(六)质量管理
十、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是学生通过规定年限的学习,修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达到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要求。鼓励应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记录、分析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职业素养达标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综合素质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是否准予毕业的重要依据。
十一、继续学习建议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修)订指导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