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教务处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对实践教学进行统一安排,制定实践教学汇总表(包括实习指导老师、时间和地点),于2024年3月13日前交教督室。另请各教学秘书将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电子版(系部审核后)收齐,于3月13日前发到教督室。
教务处
202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