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人:admin发布日期:2021-05-08 14:30:21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20219),学校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本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丹青、夏泽育

副组长:张建云、周志强、易凡

成员:黄惠媛、刘庆、张宏昌、余莉娟、秦淑琨、胡若冰、邓胜平、李莉、李                   天霞、易芳、方博、陈洪志、汤瑾、熊海良、苏帆、吴海明、陈娟

联系人:丁楚钊

二、工作安排

  1、各系部自查自纠(2021.5.8-2021.5.11)

系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对所负责的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院组织督查(2021.5.12下午)

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各实训室安全进行全面督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

3、系部针对检查工作形成报告(2021.5.13

在系部自查以及学院督查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以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于513日发给教务处丁楚钊。

4、学院上报自查报告(2021.5.14

 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各系部发来的自查报告以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交给领导审核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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