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我校实验室有序运行,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9号),学校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本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丹青、夏泽育
副组长:张建云、周志强、易凡
成员:黄惠媛、刘庆、张宏昌、余莉娟、秦淑琨、胡若冰、邓胜平、李莉、李 天霞、易芳、方博、陈洪志、汤瑾、熊海良、苏帆、吴海明、陈娟
联系人:丁楚钊
二、工作安排
1、各系部自查自纠(2021.5.8-2021.5.11)
各系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附件1),组织对所负责的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院组织督查(2021.5.12下午)
教务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学院各实训室安全进行全面督查,针对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并提出限期整改方案。
3、系部针对检查工作形成报告(2021.5.13)
在系部自查以及学院督查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并将自查报告以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于5月13日发给教务处丁楚钊。
4、学院上报自查报告(2021.5.14)
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汇总各系部发来的自查报告以及《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并交给领导审核后上报至省教育厅。
江西应用工程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